2016年05月10日 星期二

关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监审处 作者:刘鹏 发布时间:2019-04-29

各党支部、各处室:

2019年“五一”临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复燃,中心纪委按照局机关纪委和中心党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十项严禁”,令行禁止,不触碰“红线”

“五一”中心党委、纪委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以下“十项严禁”:

1)严禁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2)严禁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3)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赠送节礼、宴请等活动;

5)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9)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

10)严禁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发表或转发各类整治敏感话题、涉密资料、涉黄涉赌涉毒、不明来源负面新闻等各类信息。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廉洁过“五一”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部门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中心纪委紧盯“五一”假期的时间节点,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并问责追责。

 

中心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4697522  1371886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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